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深圳) 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份额项下债权(包含对应的全部权益)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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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拟对前海股权交易中心 (深圳) 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份额项下债权(包含对应的全部权益)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截至转让基准日2024年3月8日,债权本金150,000,000元,利息374,481,938.95元,垫付费用1,067,081.64元,债权合计525,549,020.59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标的资产名称 | 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项目投资份额项下债权(包含对应的全部权益) |
| 基准日 | 2024年3月8日 |
| 债权本金(元) | 150,000,000 |
| 利息(元) | 374,481,938.95 |
| 代垫费用(元) | 1,067,081.64 |
| 标的资产总额(元) | 525,549,020.59 |
| 标的资产涉及的债务情况 | 陈柏林、赵玉超签署购买协议(QHKYZC-ZSYH-2017-001),承诺到期购买“前海开源资产浙源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深圳海润八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优先级份额,该优先级份额投资资金最终用于合伙企业收购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8.4933%股权。陈柏林赵玉超签署差额补足协议(ZYQY20170217Q007),承诺到期将补足全部优先级份额本金及相应收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二审结束,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
| 标的资产其他披露的内容 | 注:上述信息以借款合同、担保文件及法院裁判文书为准。 |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方式为债权转让。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6592933、2659293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755-26592977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