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202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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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简称“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产”)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BLDKZRHT-202511),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信用卡人民币账户项下对借款人的全部信用卡透支债权(简称“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均通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2025年第11期信用卡不良贷款转让项目依法转让给深圳资产,信用卡文件(如信用卡章程、领用合约等)的其他内容不变。
自2025年9月4日00:00时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深圳资产享有。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深圳资产作为上述贷款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深圳资产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如您仍向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还款,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将该等资金划付至深圳资产。
深圳资产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为:
户名: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92501880001019540025255;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同时,请您知悉:为使深圳资产得以正常行使标的债权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深圳资产提供您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个人教育工作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相关账户信息、贷款信息及其他相关必要信息等)。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该等个人信息的知悉和使用范围,您的信息将被妥善保护。
如您对本通知内容或您的标的债权有任何疑问,请按如下方式向深圳资产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4009300803(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7001(70层整层);
电子邮件:szgyzcgd@szamc.net。
特此公告。
出让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受让方: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电子公告及附表债权明细可通过如下网址或二维码查询:
https://xyk.cebbank.com/cczs/static/portal/pc/contentDetail?menuId=9999&id=5449
附表:中国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2025年第11期信用卡不良贷款债权明细表-(本表为截至2025年9月4日0000时(基准日)的债权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