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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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个人不良贷款批量转让协议》(合同编号【H7202512121260】),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的债权及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债权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等义务。本公告所列本息截止日为2025年10月27日,此后到归还之日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仍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计算,均为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范围。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300803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895302
特此公告。
南银法巴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