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微信扫一扫,可将本文分享至微信群或朋友圈。
根据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简称“兴业消金”)与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资产”)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编号:HT-ICFPZ2025008),兴业消金将其对以下公告清单(见附件)所列借款人及相关义务人(如有)的全部不良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转让给深圳资产,贷款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兴业消金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深圳资产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受让方,现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或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向深圳资产指定收款账户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深圳资产指定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户名: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92501880001019540022413,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如对本公告内容或标的债权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卢经理,0755-26592962、400-9300803;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厦A座7001。
特此公告。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8日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借款人及相关责任人(如有)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欠款余额,借款人及相关责任人(如有)实际还款日的应还款金额以借款人与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的约定(包括其所有修订或补充)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为准。
附件:
公告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