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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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持有的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户债权招商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1.债权金额:
截至“2024年4月16日”,债权总额440,934,512.47元,其中包括:重组债务本金为323,980,000元;重组收益116,624,151.1元。
2.债务人:
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
(1)担保人:东莞市奥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吴群力及其配偶陈旭分别为标的债权重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抵押担保:
东莞市奥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莞凤岗大运城邦一区商铺72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面积共30229.67㎡。
抵押物照片:




(3)质押担保:
深圳市益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东莞市奥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4.查封情况:
已查封东莞市奥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莞市凤岗镇 官井头村龙平路大运城邦花园一区二期地下室(29#)车库停车位190个,东莞奥城名下被查封的不动产合计191项(住宅用地1项、车库停车位190个),上述已查封的不动产均为首封。
5.诉讼情况
2023年6月23日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案号(2023)粤0303民初2383号;
2023年11月9日取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二审判决书,案号(2023)粤03民终30225号;
2024年8月15日取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受理通知书,案号(2024)粤0303执10261号;
2025年6月20日,深圳中院送达《网拍事项告知书》,执行案号(2024)粤0303执10261号。
二、交易对象资格要求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或其利益相关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三、公告期
本招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的征询和异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8023077188/0755-26592907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755-26592977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欢迎符合上述交易条件的社会各界投资者踊跃参与、洽谈购买等事宜,若有异议或购买咨询请致电或来函咨询。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