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广州分行金威泰房地产等4户不良债权收购处置项目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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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等4户不良债权(下称“标的债权”)及相应从权利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现依法发布资产处置公告:
一、标的债权基本情况:截止转让基准日2025年10月1日,4户债权本金合计1,575,506,825.87元,利息134,178,802.18元,代垫费用2,667,299.56元,债权合计1,712,352,927.61元。标的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代垫费用 | 保证人 | 抵押物 |
| 1 | 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991,945,374.00 | 80,497,048.92 | 1,499,685.00 | 黄炽恒、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伦堡创意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浩和置业有限公司 |
一、一押抵押物: 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1-13座,14-1和14-2座,15-1和15-2座,16-1和16-2座,17座,5-19座地下车库,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地下室,共19套房产(建面254,373.62㎡); 二、二押抵押物: 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228号,228号11座,228号7、10座,228号8座,共4套房产(建面201485.35㎡); 三、质押物: 1.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伦堡创意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海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海伦堡创意园南区的物业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收入提供质押; 2.广州市柏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股权数额:19000万元)和广州海晋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股权数额:1000万元)提供质押; 3.广州市卓克咨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柏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股权数额:19.8万元)和东莞市诚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市柏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股权(股权数额:0.2万元)提供质押。 |
| 2 | 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9,960,000.00 | 37,645,266.86 | 764,940.00 | 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海伦堡创意园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山浩和置业有限公司 |
一、一押抵押物: 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228号,228号11座,228号7、10座,228号8座,共4套房产(建面201485.35㎡); 二、二押抵押物: 广州市番禺金威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1-13座,14-1和14-2座,15-1和15-2座,16-1和16-2座,17座,5-19座地下车库,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329号地下室,共19套房产(建面254,373.62㎡); 三、质押物: 1.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228号房产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禺山西路228号7、8、10、11座及地下室的物业租金及管理费收入作为质押物; 2.佛山市硕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63%股权、佛山市嵩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州市华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7%股权为质押物; 3.广州硕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硕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广州硕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硕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为质押物; 4.佛山嵩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嵩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99%股权、佛山嵩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佛山市嵩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股权为质押物。 |
| 3 | 广东禾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3,110,000.00 | 10,656,741.12 | 237,033.00 | 无 | 广州市番禺区华景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68号16座物业,5181.20㎡独栋宿舍。 |
| 4 | 英德市鸿泰玻璃有限公司 | 40,491,451.87 | 5,379,745.28 | 165,641.56 | 范国池、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英德市鸿业贸易有限公司、陈月眉 |
1.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河区天河路470号2-4层商业物业3套4080.48㎡) 2.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河区天河路470号5层住宅物业1套(631.05㎡) 3.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河区天河路472号华龙大厦东塔1801房、2003房、2604房、2703房住宅物业4套(382.7559㎡) 4.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河区天河路472号2806房住宅物业1套(70.7398㎡) 5.广州市恒隆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荔湾区宝华路305号3-9楼住宅物业13套(542.01㎡) |
二、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
三、拟处置方式
本次处置方式为债权转让。
四、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征询和异议。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5-26592925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755-26592977
特别说明: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借款人、担保人等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8日